2017-05-18 13:57:00 有法365 陶洪 12869
编者按
有法365平台特邀私募业务专家陶洪律师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审计报告中常见的几个关键问题,结合自身多年的实务经验,为各位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力求避免财务审计报告无法提交给各位基金管理人带来的不便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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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财务信息,这里说的财务信息一定是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营业执照记载的成立日期之日起满1年的申请机构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已经登记的管理人登记满1年的,要在第二年4月30日之前提交;如果申请机构在第一次提交申请的时候成立还不满1年,在意见书还没有通过之前成立满1年了,也需要提交审计报告。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审计报告中要对业绩报酬、管理费、其他收入、职工薪酬、外包服务费用支出单独列明相关数据。
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姓名、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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